我国银行有哪些种类
我国银行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等。
一、中央银行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央行实际上是行政管理机关,基本上可以认为它不对个人和企业办理银行业务。
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
1994年中国政府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2015年3月,国务院明确国开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从政策银行序列中剥离。
三、国有商业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直接管控的大型商业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其特点体现在所有的资本都是由国家投资的,是国有金融企业。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无论是在人员、机构网点数量上,还是在资产规模及市场占有份额上,均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经营目标,以经营存贷款、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业务,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具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金融企业。
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业务可基本分为表内负债业务、表内资产业务和表外业务。
表内负债业务主要包括:存款业务、境外外汇借款业务、同业拆入业务和发行金融债券业务。
表内资产业务主要包括:各类贷款、债券买卖及投资业务、同业拆出业务。
表外业务(即中间业务),虽然不是银行传统的主营业务,但已逐步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表外业务主要包括:人民币结算业务、代理业务、银行卡业务、信息咨询业务、外汇中间业务、自营外汇买卖业务、担保业务、商人银行业务和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四、股份制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一般由由企业法人持股,业务上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商业银行的一种类型。
在我国现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五、地方性商业银行
地方性商业银行是指业务范围受地域限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在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要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地方财政、企业入股组建而成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因为城市商业银行也是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所以其法定经营范围与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是相同的,区别在于这些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功能是为本地区经济的发展融通资金,重点为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信用合作社是由个人集资组成的以互助为宗旨的一种合作性金融组织。其基本的经营目标是以简便的手续和较低的利率,向社员提供信贷服务,帮助经济力量薄弱的个人解决资金困难,以避免高利盘剥。
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入股组成,由入股人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人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实行民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由县内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农村信用社服务的信用社的联合组织,同时,联合社对农村信用社实行管理、监督相协调。
城市信用合作社(简称城市信用社)是城市合作金融组织,是由个体工商户和城市集体企业入股组建、入股者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人提供金融服务、具有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城市信用社联合社是由城市信用社出资组成的金融机构,是城市信用社的联合组织,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联社对当地城市信用社进行行业归口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虽然近年来我国地方商业银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其在资产规模、机构数量和人员总数等方面还远不能同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